天津边检总站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时间:2023-11-08 13: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天津边检总站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10-04F-2023-D-E24053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天津机场边检站、东疆边检站2部形象宣传片分别不少于10分钟,成片合计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 (2)拍摄制作内容应紧密围绕移民管理工作主责主业,结合2个边检站自身实际,突出亮点特色,兼具专业性和艺术性。 (3)所在区位、航线分布、辖区范围、业务数据等需制作特效包装。 (4)制作方留存全部音像资料,涉及工作内容的素材不得用于其他途径。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按甲方制作要求保证质量保证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5天内完成成片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磋商前6个月(2023年5月至响应文件提交之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