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实施“文化空间共享计划” 6文化场馆可免费
时间:2023-10-29 11: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东南网1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天真)海都记者昨日从晋江文体新局获悉,该局制订了《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管理办法(暂行)》,并在今年起开始实施“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晋江文化中心、晋江市博物馆、晋江市图书馆、晋江龙泉书院、五店市传统街区、晋江戏剧中心等6个市级文化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即日起接受申报。申请的项目内容须为公益性。 6个文化场馆 开放各有侧重 6个文化场馆中,晋江市文化中心一楼展厅、晋江博物馆的2号展览厅面向美术、书法、摄影、雕塑、平面设计等主题公益性质的展览免费开放,但展览作品须积极健康,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观赏性、艺术性,以突出晋江文化为佳。 晋江市图书馆三楼学术报告厅、晋江博物馆学术报告厅、晋江市文化中心三楼视听室,向公益性讲座免场地租赁费使用。 晋江龙泉书院大成殿结合传统节日不定期举办了各种民俗文化活动,文化社团亦可申请在此举办与传统节日相关的游园活动。 五店市传统街区的露天戏台、布政衙广场、东北广场空余档期,面向各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公益性、教育性活动开放。除此之外,富有乡情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表演活动;影视拍摄等类活动均可前往申请。 晋江戏剧中心的高甲剧院、木偶剧院,两个剧院适合各种演出活动、讲堂、会议等公益活动。 申报时间 每季度前半个月 申报时间方面,“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每季度将向媒体发布一次公告,每季度前半个月开放申报。每季度在文化中心、戏剧中心、五店市等场馆路口设立、更新《活动预告栏》。申请对象为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的项目内容须为公益性。此次开放未将商业活动列入其中,商业活动需要承租的可以自行与各场馆联系。申请使用“文化空间共享计划”场所的个人或团体,应具有相关资质,活动或项目内容须为公益性,符合晋江市文化发展导向,有利于促进晋江市文化发展。 报名方式采取自主报名形式。《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活动申报表》可通过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所在场馆的公众邮箱申请下载;也可登录晋江文化产业网,进入“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申报表填完后,向各场馆联系人报送。申请使用“文化空间共享计划”的个人或者团队向场馆主管单位递交《申请表》,并提供活动相关说明资料。申请批准后,相关申请人签订《场馆使用协议》《安全生产保证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缴纳一定的数额押金,活动或项目结束后退还押金。为了保障文化空间有效运行,活动或项目须提前1~3个月提交申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