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席声明(8)
时间:2023-10-25 06: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五)建立中国—中亚投融资合作平台,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设立“一带一路”联合投资平台,与印度尼西亚国家投资局合作设立中国—印尼联合投融资平台。 (六)建立“一带一路”低碳服务伙伴关系,启动中亚区域绿色科技发展行动计划,建立中国—东盟红树林保护伙伴关系,成立中阿干旱、荒漠化与土地退化防治国际研究中心。 (七)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技术专项合作计划、“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科学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科技减贫专项合作计划、“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专项合作计划。 (八)启动实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建立中外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发起设立中非民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九)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影视节目联合展映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新视界全球短视频成果征集活动,建立丝路“新闻热线”。 (十)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创新创业专项合作计划、“一带一路”教师成长计划,开展“一带一路”青少年创客营与教师研讨活动。 (十一)举行中国—委内瑞拉高级混合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中巴经济走廊十周年特别联委会暨第十二次联委会。 (十二)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中国—老挝合作论坛、第三届中国—泰国智库论坛——“一带一路”10周年:可持续发展的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国—阿根廷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圆桌对话会。 (十三)成立企业跨境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作平台,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发布投资仲裁规则。 (十四)成立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社团,打造安徽省“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开展深圳和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 (十五)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地学教育培训中心、“一带一路”国家气象培训中心。 (十六)举办2023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建立共建“一带一路”阿拉伯国家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促进平台。重庆市人民政府与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开展音乐教育合作。 (十七)建立中国—巴基斯坦小型水电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中国—印度尼西亚海洋科学联合实验室,建立中国—白俄罗斯国际创新中心。 四、中方提出的制度性安排类 (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一带一路”融资窗口。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一带一路”融资窗口。 (三)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以商业化、市场化方式支持“一带一路”项目。 五、合作项目类 (一)中国政府与科威特政府签署大穆巴拉克港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政府共同启动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项目。 (二)中国政府与埃塞俄比亚政府签署亚吉铁路配套项目立项换文,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签署援乌兹别克斯坦风电站项目立项换文。 (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老挝计划与投资部签署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合作方案的谅解备忘录。 (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人民币贷款项目合同,与埃及中央银行开展人民币授信(二期)项目,与秘鲁BBVA银行开展综合授信项目,与非洲进出口银行、埃及银行开展非洲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项目。实施塞内加尔共和国主权授信项目(达喀尔高架桥和尼亚耶公路改扩建项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