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起由社会组织提起
时间:2023-10-07 19: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起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公告链接如下: https://rmfygg.court.gov.cn/web/rmfyportal/noticedetail?paramStr=1334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即可打开)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起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