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
时间:2023-10-01 02: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5 来源:市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相关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一个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也是促进广大儿童健康茁壮成长的必然要求。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发改社会发〔2022〕482号)要求,按照常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发改委、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起草了《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二、建设目标 让儿童在常州真正实现“善育常在”“优学常在”“健康常在”“宜居常在”“快乐常在”“安全常在”。到2025年,建成一批示范项目,儿童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争取列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百家试点。到2035年,高标准建成儿童友好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常州样板”。 三、重点任务 《方案》针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方面友好,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体系、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网络、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福利制度、建设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营造健康向上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一)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体系。出台《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编制《常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5年)》,将儿童友好融入国土空间、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食品、社会福利等行业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积极打造儿童友好“15分钟生活圈”。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探索建立儿童优先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制定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社区、交通出行等领域儿童友好建设指引和标准。将儿童参与纳入有关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建立儿童代表选任制度,成立各级儿童议事会和儿童观察员队伍,开展“龙城小小讲解员”“行走的博物馆”“寻访历史文化遗迹”“龙城小小规划师”等社会实践。 (二)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网络。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1+N”托育模式,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增加至4.8个,创建省级普惠托育机构3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10家,普惠托育机构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促进国家级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和高中学位分别新增1.2万个、5.5万个和0.8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打造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为创建儿童友好城市提供人才保障。优先保障儿童健康,扩大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3‰、4‰以下,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1名、床位增至2.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配备率达到100%。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到2025年,90%以上的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新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0所,建设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所。 (三)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福利制度。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探索建立儿童流浪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实现城市街面儿童流浪救助保护率达到100%。优化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制定完善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清单,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100%。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儿童家庭管理和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成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关爱之家”)38个,改造“梦想小屋”1000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7岁;常住人口儿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