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首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公布
时间:2023-09-20 23: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9月24日,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首次公布了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这是我国第一份综合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为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确立、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该中心承担了国家林业局“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体系与信息系统技术研究”项目,构建了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ECCI),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库及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平台。 专家构建了“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4个核心考察领域,22项具体指标的体系框架,以国家公开发布的权威数据为基础,对我国各省市自治区2005年至2007年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有关负责人称,待国家有关权威数据发布后,将对2008年及以后各年的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向社会公布。 评价体系的三个突出特点 据称,与以往的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和地方性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不同,本项研究的突出特点有三个: 一是采用国家公开发布的权威性数据,强调客观性指标。 二是对生态和环境进行了区分,突出生态系统活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三是把协调程度作为量化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生态、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之间的协调。 北京排名靠前 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投入力度等因素影响,各个省份的ECCI得分有一定差别。北京、上海、海南、天津、福建、浙江、四川等省份排名居全国前列,山西、甘肃、宁夏、贵州、河南、河北、内蒙古等省份却排名相对靠后。 2007年,所有省份均在协调程度上有进步,且幅度较大,这预示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趋势,也说明尽管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只要当地政府和人民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科学决策,是能够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 排名靠前不是功成名就 专家指出,排名靠前只表明该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在当年领先,不意味着没有缺点,更不意味着已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 专家说,评价体系采取的是相对评价法。因此各地排名的上升,可能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也可能是其他省份建设水平相对下降造成的。 某些省份的ECCI得分,与人们对当地环境质量的直接观感并不一致。专家解释说,这是因为生态文明不限于环境质量,而是要实现文明与自然的统一,实现社会发展与生态健康、环境美好、资源节约的统一。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重点不在于排名,而在于客观衡量我国各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状况和水平,找准问题,确定建设目标和重点领域,为科学决策提供指南。 进步率比排名更重要 专家指出,进步率是表示各省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实际变动,比提升相对排名更为重要。 从2005年~2006年、2006年~2007年的进步率可以看出,除了个别省份在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上有退步外,各省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进步显著,最大总进步率超过了16%,取得了可喜成绩。 三年间进步率较大且相对稳定的是西藏、上海、山东、吉林、安徽、福建。这些省份分属不同的得分等级。这说明,进步率尽管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然基础和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但主要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建设投入力度和科学决策。 全国划分为九个类型 鉴于我国各省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复杂性,课题组把各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划分为九个类型,分别是社会发达型、均衡发展型、生态优势型、社会短板型、相对均衡型、环境短板型、低度均衡型、环境优势型、相对薄弱型。属于不同类型的(省份都各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也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妄自菲薄。各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于自己的相对优势,突出自身特色,扬长补短,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指标体系设计突出协调度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给定量评价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制度层面和观念层面的建设,虽然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甚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可是对它们的评价难以量化,更缺乏权威数据的支撑。课题组通过分析评价生态文明建设中相对客观的器物和行为部分,进而对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状况进行评价。 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总指标分解为4个核心考察领域: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然后选取设立表现各个考察领域不同侧面的建设水平、具有显示度和数据支撑的若干具体指标,构建一个包括“总指标——考察领域——具体指标”三层的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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