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召开“兜牢民生底线 增进民生福祉”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三场)
时间:2023-09-16 03: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大众网记者 杨丹 乔越 日照报道 9月12日下午,日照市召开“兜牢民生底线 增进民生福祉”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三场),介绍日照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情况。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医保部门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不断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
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情况 (一)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6号)规定:2023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人均达到每人每年380元。综合考虑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日照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9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在托儿童)不变,仍为每人320元。从整体来看,个人缴费标准人均达到380元,符合国家、省规定要求。 (二)提高居民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由260元提高到300元,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贫困人口、残疾人居民等重点人群,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由290元提高到330元。 (三)集中缴费期和参保补缴政策。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集中缴费期之后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政策执行并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人均每人每年350元提高至380元。经综合考虑,日照市最终确定由去年的360元提高至390元,在校学生保持不变仍为320元。目前,日照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据了解,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和委托代收两种模式,“以个人自主申报为主、委托代收为辅”,缴费人可自行选择。个人自主申报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社保费缴纳小程序、二维码扫码、电子税务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爱山东”APP等线上方式缴费,也可以通过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具有代缴功能的当地银行柜台、移动终端机等线下方式缴费。委托代收模式下,居民通过村居、社区等集中缴费,由代办人员按要求集中代收代缴。在此,也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为确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务必在正确的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今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在日照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大学生应当参加日照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针对参加日照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大学生,设置了“缴费低、待遇高”的倾斜政策。 一是在缴费标准方面,在日照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大学生,执行与日照市全日制在校学生统一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比其他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低70元。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