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大树,倒下了!过路女子,被砸进ICU(2)
时间:2023-05-14 05: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我们唯一希望就是能救回她的命!”王女士说,父母都是本地人,租住在双峰县永丰街道经营钢架棚出租生意,家里条件并不是很好。为了给母亲治病,他们已经掏光积蓄,如今准备卖车。为了解事故责任,王女士和家人也曾咨询湖南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所律师朱波杰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他们可先向有关部门确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朱波杰说,确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对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树桩里面呈黑色,树干和树桩的病变表明该树早已被虫蛀空。”朱波杰表示,因为有此前提,事故则属于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预见且应当预见到的情节,其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此损害不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月23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拨打了双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杨姓工作人员的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后,他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致电该中心主任,对方表示,双峰县政府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4月23日,王琴的家属再一次联系街道,询问事情的进展。永丰街道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希望由医院出具一张关于已支付的治疗费用和未来将会需要支付多少费用证明,“他们说没有这个证明,法院就没有判决依据。”王女士说,但医院表示,他们无法开具未来还需要多少治疗费的证明,“因为病情是动态的,谁也无法确定。” 为此,当地街道正与法院协商,是否可以判决先予执行,根据医院提供的已经支出的费用证明,提前给付40万元。 4月26日,王女士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目前,王琴的病情已经稳定,正在准备第一次手术。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