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4·19讲话”开启网络安全战略规划全新时代(2)
时间:2018-05-17 19: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针对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习总书记提出要坚决打击“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等”;坚决管控“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等”。《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对此进行了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配套制度。2016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对不同主体设定更细致的管理义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期为上亿民众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针对人才培养,习总书记提出“网信领域可以先行先试,抓紧调研,制定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办法”,《网络安全法》第二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2016年6月,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和《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要求加快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和院系建设,创新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机制并完善配套措施。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共享成为增进人民信任、创建智慧和阳光型政府的有效手段,传统的以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政府监管已经被安全和发展并重的观念所取代。针对信息资源共享,习总书记提出要“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信息资源共享亦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指导,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政务信息共享的四大原则和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政府机构高效运行和增强政府诚信,建立基于实证管理公众的效率、法治、开明政府。 对于习总书记尤其强调的“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安全法》专设一章“网络运行安全”进行重点保护,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相信有关部门会尽快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此外,2017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战略规划觉醒:构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整体格局 习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要求,和《网络安全法》第四条规定的“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了网络安全战略文件的出台。我国接连通过两份网络安全战略文件,实现了法律和政策的齐头并进和良性互动,为当下和未来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奠定基石。 2016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明确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五大目标,提出四项原则并确定九个战略任务。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发布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凝聚了集体的智慧,为我国网络安全立法的专门化、程序化提供了指导思想,实现了与国际社会接轨且保持独特优势的网络空间治理路径。 2017年3月,外交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目标,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提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四项原则、六个战略目标和九个行动计划。国际合作站略的发布阐明了我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重大立场,改变了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战场上博弈的被动局面,避免了我国政策被边缘化的风险。“共治和普惠原则”则表明我国希望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治理网络空间的善意和决心,帮助赢得其他国家和民族对我国治理网络空间能力的认同。 落实“4·19讲话”:加快实现中国网络强国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