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六地试点服务上门 安全、价格问题(2)
时间:2019-02-17 18: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有关“网约护士”的价格问题,国家卫健委负责人曾表示,“网约护士”的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护士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服务。而《方案》也保留了市场调节价格这一机制。 此外,就医疗安全问题,2月13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对网约护士的护理服务范围,以及服务过程中如何保证医疗安全进行了回应。焦雅辉表示,在试点实施过程中,护士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去提供服务,一定要由互联网企业与相应的医疗机构合作。 据了解,“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据了解,《方案》中明确,护士不以个人身份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而是与互联网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上门护理服务应划定服务项目和范围。这是保障“两个安全”的重要举措。 焦雅辉表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是人口比较多、老龄化比较严重、“互联网+”管理和政策比较成熟的地方。希望通过试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同时,她强调,“互联网+护理服务”只是一个补充,要真正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要扩大服务供给,包括推动医养结合等。 对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文/本报记者赵新培统筹/余美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