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2)
时间:2023-02-01 16: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五)规范在线开放课程的对外推广与引进。对外推广或引进课程应遵守我国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互联网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教育服务的具体承诺,并择优推荐选择。学校或平台承担课程对外推广或引进课程的直接责任。鼓励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和境外平台积极对外推广我国优质课程。鼓励优先引进反映学科发展前沿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的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学科优质课程。 (六)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的师资和技术人员培训。依托高校、相关机构、专家组织和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教师、学习者的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开展课程建设、课程应用以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培训。 (七)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鼓励高校制订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标准,将通过本校认定的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制订在线课程的教学效果评价办法和学生修读在线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高校开展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的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习过程认定。 三、组织管理 (一)教育部为在线开放课程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一定的条件支持,协同国家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能。推动有关专家组织和机构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理论、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课程共享模式、核心技术等研究。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遴选。组织“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并对课程建设予以支持。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在线运行、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内容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及服务进行规范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在线开放课程在本区域的建设和应用,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强对课程建设和平台的监管。 (二)高校应切实承担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高校领导要深刻认识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将建设和使用在线开放课程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提升广大教师将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意识、水平和能力,把在线开放课程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与学习的管理、激励和评价机制,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影响力大的网络教学名师。探索建立高校内部或高校之间具备考核标准的在线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机制,积极探索并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加强课程选用管理及学分管理,确保教学应用质量。课程建设高校作为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建设,建立和实施课程建设、质量审查、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制度,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三)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要切实承担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障,与高校、课程建设团队签订平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区域、本校实际,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制订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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