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改委、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组织开展专项监管,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向全省推广,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要充分梳理资源禀赋、发展优势、建设能力,形成本地区氢能产业发展任务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可研究编制氢能产业发展计划,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抓好氢能研发应用,科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打造氢能产业发展“1+N”计划体系。(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推动试点示范。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在供应潜力大、产业基础实、市场空间足、商业化实践经验多的地区稳步开展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氢能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各集聚区和园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在完善氢能政策体系、提升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氢能相关知识与技术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和企业对氢能认知度,促进氢能发展理念普及,引导公众充分认识加快氢能产业规划布局的重要性,形成有利于氢能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吸引更多高端资源要素落地福建开展氢能领域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