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教育局(3)
时间:2022-12-22 19: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考评小组。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或2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依此类推。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面环节。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如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根据面试情况,引进岗位无符合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可将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上使用。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2.赤峰市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如在体检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市外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聘人员应提高防疫认识,相关工作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执行。此次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