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2016(2)
时间:2022-12-12 16: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创新重大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机制,建立破产审查立案阶段的甄别机制,有序分别转入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程序,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社会多方利益共赢。 03创新破产审判方式,优化破产审判成效 ��创新“预重整”“预和解”等新型破产审判方法,降低破产制度性成本,提高破产审理效率。 ��创新“三无案件”集中招标指定管理人机制,实现集约效应,降低破产成本,极大地提升了该类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处置专业化程度。 ��创新利害关系人参与重大案件听证制度,确保程序公正、公开,尊重各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坚持破产财产网拍方式,在实现破产财产处置市场化、公开化的同时,节约了拍卖费用、有效提升了资产配置效率、财产变现溢价率和债务清偿率。 ��创新信息化手段,实现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所有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04构建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便利化水平 ��成立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合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由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常态化对接转变。 ��建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有效解决“无产可破”、“无产可清”的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判中管理人报酬、破产费用及职工安置补偿等长期困扰破产审判工作顺利推进的难题。 ��构建破产审判预警机制,常态化对接相关部门,了解重点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对企业可能涉诉、涉破产进行风险预判。 05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编制全省首份市级破产管理人名册,推动组建全省首家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导管理人协会编制全国首份《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培育高水平的管理人队伍。 ��编制全省首份《企业破产案件有关管理人工作的规范(试行)》,完善对破产管理人的动态管理。 ��先后指导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厦门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考评办法》和引导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厦门市破产管理人会员自律规则》,建立管理人行业自律机制。 ��定期举办管理人业务培训,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厦门破产法研讨会和东南破产法论坛,加强破产理论与实务研习,进一步扩大在破产领域的影响力。 大家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厦门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不要忘了哦~ ————————素材提供:民六庭 厦门法院微信矩阵▼ 原标题:《聚焦 | 厦门中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2016-2020)》》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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