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出台记:33专家博弈炼就标(3)
时间:2018-05-03 06: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以用户授权同意为例,大多数企业理解的最佳实践方案,是提供一个未勾选的勾选框,用户勾选之后才能点击同意。但也有企业采用的是“最低”的合规方案,即明文表示“点击同意之前,请详细阅读并知悉协议内容”,但不提供勾选框。这两种方案都达到了引导用户阅读相应的授权文件的目的。 如果涉及到与人身财产权益相关的个人敏感信息,还有更严格的方案:比如必须把协议从上到下拉到底,或者阅读时长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勾选框才会出现,否则用户无法点击同意。 “只能说各家业务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的实践方案不一样,这也是正常的。”顾伟解释说,比如航旅纵横是平台,应用场景较为单一,微信是社交平台,淘宝是电商平台……各家采集的数据类型、敏感程度、涉及到权利义务的安排,都有自己的特色,需要基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设计授权方案。但“至少规范提供了客观范例,不会偏差太多”。 顾伟透露,阿里正在开发的数据安全成熟度模型,国标已经立项,正在加速推进。而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数据安全成熟度的重要指标,也在数据研究成熟度模型里适用。“这一切的核心目的,是让企业探索最适合自己的数据治理实践方案。”他说。 不可否认的是,规范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较为系统的指引之一,尤其附录展示的很多实践细节让企业有章可循,即使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不多,也可以直接参照范例把握企业政策的走向,从而降低合规成本。正如顾伟所了解到的,“企业(对规范)欢迎居多,因为省了很多事”。 这一点也在调研数据中有所反映。何延哲透露,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近日对100家企业调研发现,相比之前,有60家企业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上做了改进,体现了企业对网安法和规范的重视。 顾伟指出,规范更多的还是一个配合网安法出台、指导企业保护个人信息的综合性、统领性国标,有些具体细节还有待其他国标进一步规定。何延哲也向南都记者表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将于近期发布《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标准的实践指南,该指南将为有意按照规范进行改进的企业提供有效帮助。 采写:南都记者 李玲 蒋琳 冯群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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