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22 05: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2号)要求,为巩固深化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全市教育系统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建设平安校园,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处理,根据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平安校园建设,构建首都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教育系统各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提升首都校园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平安校园建设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治理,用三年时间,依法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拆除或改造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内场所,更新完善一批安全设施设备。到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立,学校主体责任、教育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有效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能够有效防止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三、治理内容 各区教委要指导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安全工作职责,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明确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突出重点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包括: (一)消防安全 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礼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和水电气热、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中控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用电管理,组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配电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二)交通安全 落实《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与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校车准入管理和运营监管,加强校车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黑校车”和幼儿接送车辆的整治力度。完善校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交通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导,整治部分学校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三)施工场所安全 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凡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均要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临建房屋。 (四)校园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 制定校园内水电气热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北京市和市教委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持续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保管、出入库、领取、清退和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潮等措施,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六)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就餐和外供餐管理。 (七)大型活动安全和防拥挤踩踏 组织大型活动要按程序报批,制定严密预案。落实平安校园标准,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疏散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和规范。确保校内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通道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有序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四、工作安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