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网络经营者落实互联
时间:2018-04-30 15: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原标题:德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网络经营者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 为加强公共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安全管理,近日,德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网络经营者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具体要求是全市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场所须严格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安装至少保存60天日志数据的网络安全审计设备。 通知明确了须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范围、技术标准和建设目标。其中,须安装设备的单位包括: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医院、旅游景点、休闲会所、餐饮娛乐等网络运营者。 而各网络运营者安装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设备要全部满足四项功能要求: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成城名;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通过公安部技术检测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在德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并能够与市公安局管理中心实现无缝对接。 具体建设目标为: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市宾馆酒店、网吧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网络运营者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单位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 同时,通知明确指出,各网络运营者在接到公安机关告知后的30日内,须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否则,须停止接入互联网,或者按照每台上网终端对应一个公网账号或公网IP地址的标准进行网络结构改造。拒不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单位,以及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或者妨碍其功能正常发挥的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各网络运营者要按原“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校照统一标准开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安装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各网络运营者技术措施安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齐鲁晚报 记者 刘潇 通讯员 逯金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