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
时间:2018-11-21 02: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本报记者 李润琪报道 随着全球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数据安全风险日益凸显,保护数据安全特别是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 泄露日益增多 近年来,大数据风靡全球,网络中存储着且不断流动着庞大的用户信息,个人信息安全泄露事件日益增多。 根据今年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在上网过程中遇到安全问题的比例较2017年末略有提升,54%的网民表示在过去半年中曾遇到过网络安全问题,较2017年末增加1.4个百分点,其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占比最高,达到28.5%,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中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案件3719件、8719人。 究其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表示,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一个就是互联网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互联网电商平台,通过开发一些捕捉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软件贪婪地攫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因为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短板,所以,现在很多企业把它作为一个企业的核心资产。 第二个原因,就是消费者自己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有的时候占小便宜吃大亏,为了领个什么红包,就提供个人数据,有的为了方便就把各类消费软件与自己银行卡进行了捆绑,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是不安全的。第三个方面原因还是监管有漏洞,有盲区,有真空地带。 纳入立法规划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比如掌握了某个人的消费记录,就可以分析其消费需求和喜好,从而定向推送产品广告;掌握了某个人的健康状况,就可以向其推介特定药品和医疗信息。 目前,《民法总则》《刑法》《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以及侵害个人信息的处罚作了规定,奠定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基础。 张军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他表示,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国愿意向各国检察机关学习借鉴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的成熟经验,也愿意同各国分享中国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 “此次立法规划,应该说是恰逢其时,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也有紧迫性,现在应该抓紧起草具体的法律条例。”刘俊海表示,抓紧起草这部法律,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透明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具惩罚性的数据保护法——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生效,引发全球关注。 对此,刘俊海表示:“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欧盟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成熟立法法例和判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核心价值观好的学说和理论,抓准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主要的黑色商业链条,找出非法获取,非法加工,非法转让和非法使用及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整个流程,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精准度。 “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结合现实、以问题为导向才能落到实处,在法律层面,我国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是齐全的,关键就在制度的落实。”张军说,现在由于刚刚进入大数据时代,法制正在健全,司法、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犯罪的具体手段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所以个人信息保护暂时呈现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况,但他相信,用不了多久这种情况就会改变。 形成保护合力 对于如何有效地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刘俊海建议:“首先,希望企业树立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尊重敬畏和保护之心,如果企业的隐私权政策或者尊重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的义务和追求的核心资产估值最大化之间存在冲突的话,应当要让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政策优先,其次,希望消费者,树立珍惜和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时刻把这个网络安全,尤其是个人信息安全,放在自己消费活动的首位,最后,求人不如求己,遵守规则,并善用规则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是最好的保护,所以,自我保护是最重要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