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广西法治日报》已刊公告
时间:2018-11-18 00: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贵司于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0日分别向我公司承租两台日立液压挖掘机(型号ZX210H-5A,机器编号为:DCXB2E300081;型号ZX210K-5A,机器编号为:DCXB3C600293),融资租赁合同号分别为:HMW12751、HMW12754。现因你未按两《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构成严重违约。现本公司通知贵司:限贵司于2018年11月17日前付清包括逾期租金、迟延损害金、未到期租金、约定损害金及违约金等在内的所有债务合计1,687,082.00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如未能履行我司有权解除与你签订的上述融资合同,收回该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并对租赁物进行处置,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