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
时间:2018-11-17 05:3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第三、城市面源污染,要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申请,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施工,施工项目要向社会公示,并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2020年底前,关中地区城市建成区车行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 第四、固定污染源监管,继续推进关中地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整治。2018年7月1日前,关中地区再次摸底核实“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第五、重点时段防控,要建立关中及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关中地区在冬季和夏季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关中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 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关中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 关中地区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 附件: 1、各市(区)空气质量PM2.5考核指标(2018-2020年)
2、各市(区)优良天数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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