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江:孩子信息遭泄漏 暴露家长安全意识不够
时间:2018-11-17 04: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未来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赵亚超 程婷)“当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有人给你打电话,说你需不需要奶粉,等孩子开始上学的时候还会有各种培训机构给你打电话。”11月16日,“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青少年讲坛暨“中国青少年品牌发展计划”发布会上,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永江表示,网络让我们每个人变得非常的透明,所有在网上的行为都会留下数字脚印。 谢永江表示,“互联网的最大特点是开放性,但对于安全性来说,这也是致命的弱点。” 11月16日,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永江在“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青少年讲坛暨“中国青少年品牌发展计划”发布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未来网记者 程婷 摄。 据《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研报告》显示,当代青少年网民的触网年龄愈发提前,约有超过六成的青少年触网年龄在6-10岁,且八成以上都具备较强的网络使用能力。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青少年也面临网络沉迷、网络不良信息、网络欺诈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19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曾表示,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那么该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对于青少年来讲,谢永江表示,家长是孩子教育第一责任人,有些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明显不够,比如把孩子的照片随便放在网上,造成了孩子信息的泄露,所以家长首先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在学校,要让网络安全意识进课堂,多组织网络安全进校园的活动,另外这些教育课程一定要是持续性的,针对各年龄段的学生。 “在网络空间里面,治理需要技术数据,这些技术和数据实际上最多的掌握在我们企业手里,所以需要企业的参与,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在谢永江看来,网络空间不同于传统社会,网络治理还要坚持网络主权原则、网络安全与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在网络治理过程中,法制保障自然不可或缺。中国的网络治理分为三个阶段:1994-1999年为自由发展阶段、2000-2016年网络治理探索阶段、2017年之后为法制与综合治理阶段。 谢永江表示在目前阶段,完善网络治理法律体系要以侵权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等传统法律为基础,以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专门法律为补充。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