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环保案件】巴中一医院未依法办理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被处罚款4万元
时间:2018-11-14 13: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四川新闻网巴中6月5日讯(实习记者 张圆圆)“守住环保主阵地,当好生态主力军”。近日,记者从巴中市环境保护局获悉,巴中一医院修建工程时,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以及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随后环保执法部门对其立案,经查实该单位施工期间未批报环评,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40000元。 据了解,2017年8月18日,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对巴中某医院修建的工程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辐射安全许可证,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针对该情况,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立即立案,并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医院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鉴于该医院的行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并依据该医院的公益性质以及未对环境造成实质性危害和污染的现状,2018年1月2日,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依法对该单位处罚款40000元。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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