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检测|网络安全服务|网络安全扫描-香港墨客投资移动版

主页 > 业界资讯 > 网络安全预防措施

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该如何遏制(2)

  陈华介绍,2003年原卫生部便发布了《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能够申报的27种功能。此外的所有功能宣称,都可以归为虚假宣传。2016年7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通过行政手段抬高了行业门槛。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支撑下,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覆盖保健品的生产、销售、宣传及质量安全、纠纷解决等各个环节的法律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首先,对保健品公司和销售商而言,从保健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到加工生产,再到保管运输等各个环节,食品安全法及食品行业标准都规定了相应的卫生标准、包装规格、食用标准和运输标准,违反相关的流程规范必然导致食品的不合格,轻则要进行召回,重则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对于造成消费者人身和健康损害的,还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销售环节的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消费者可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处理;对于购买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商家宣传标准的保健食品等,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者可以要求保健品公司或经销商依据合同约定退货退款或承担违约责任等。

  再次,对于严重夸大疗效、假装“专家”故意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保健食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除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可由市场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售卖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刘明明补充表示,对消费者而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的或者达不到宣传承诺疗效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此外,对于消费者因食用不合格保健食品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依法要求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构健康有序的老年人保健品市场

  牛向峰认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国家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抚养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居住环境、社会优待等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未涉及老年人消费问题。虽然2015年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老年人保健品在内的保健品注册、备案、经营以及监管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但仍有部分保健食品公司置若罔闻,在暴利的驱使下,不断践踏法律红线,利用虚假宣传、“洗脑式”营销等手段,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虽然针对保健食品各种“坑老”乱象,政府已经重拳出击整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重塑健康的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仍然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基层卫生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素质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执法协作机制。老年人保健品市场涉及食品生产、运输保管、宣传销售、人身健康等多个领域,涉及卫生、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治安等多个执法部门,存在地域广、流动性大的特点,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机制,联合规范市场的销售行为,如要求商业经营场所必须证照齐全;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销售对象为老年人的,必须主动提供发票等,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完善保健食品动态监管机制。相关卫生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依靠大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对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输保管、宣传销售的动态监管机制,通过保健食品的识别码监管,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追根溯源,对高风险保健食品和企业进行精准监管。四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应积极加强行业监管,完善行业标准,构建行业内部自律体系,对违规企业和经销商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五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传播能力强的特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科普宣传和对不诚信企业、经销商的曝光,提醒老年人警惕无处不在的虚假保健品信息。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