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2)
时间:2018-11-10 06: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四)提供一体化服务。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信息数据服务。做好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衔接,推进集约化平台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融通。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要与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集约化平台互联融通。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通过政务新媒体更好传播党和政府声音,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掌上服务”。 (五)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优先采购国产软硬件系统设备。要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与集约化平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对攻击、侵入和破坏集约化平台及系统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明确集约化平台运营者与政府网站运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政府网站在向集约化平台迁移前要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加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置。加强域名解析安全防护,鼓励对政府网站域名进行集中解析。将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一并部署、同步推进,确保集约化平台支持IPv6。 四、工作进度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并于2018年12月底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二)组织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取得工作成效。 (三)总结经验做法。试点地区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地区政府办公厅(室)对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负总责,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集约化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 (二)强化运维保障。试点地区要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把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运维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功能迭代更新的需要。 (三)开展考核评估。试点地区要制定本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督促检查,把政府网站集约化情况纳入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国务院办公厅将于2020年4月底前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提出在全国推广试点成果的意见,并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其他省(区、市)和国务院部门,可参照本方案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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