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消费提示:优惠条件悄悄“变脸” 虚假降价
时间:2018-11-09 19: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预售、满减,精打细算掐点领券;短信、社交网络,优惠“爆仓”不胜其扰……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已经打响,兴奋地买预售、加购物车的你,是否也多了不少烦恼?一不留神就被虚假低价忽悠,买一件商品要集齐五六种优惠券,优惠短信轰炸手机被塞满促销信息……狂欢的购物节为何让人忧? 漫画:“双十一”的消费迷雾新华社发商海春作 延伸阅读 先涨后降被及时叫停 北京13部门联手指导“双11”网促 监控交易行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及时制止先涨后降……“双11”网络大促即将来临,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质监、食药监、通管、北京海关、邮政、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广电局共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 资料图 白继开摄 市工商局今天上午表示,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此次重点从4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二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并向政府部门报告;三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四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贯彻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各项要求,畅通纠纷和解通道,防控热点消费风险。 市经信委要求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规定,签署《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北京”、“信用中国”向社会承诺守法经营;市发改委价监局提示平台经营者,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餐饮企业入网审查,亮照亮证经营,杜绝无证或使用过期证照经营,确保促销食品安全卫生。此外,市商务委、网信办、公安、质监、通管、北京海关、邮政、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广电局也结合各自职能,对“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作了行政指导。 “本来今年打算囤点辣椒面和油泼辣子,结果打开某旗舰店,生气了!”10月22日,豆瓣一网友发帖抱怨。截图显示,某品牌天猫旗舰店预售价格三袋55元的油泼辣子此前只售22.8元。一时间,网友纷纷跟帖,晒出“双十一”价格“不降反升”的商家。 “9月份梳子两把160元,现在110元一把。”“点名某服装品牌女式羊绒衫,今年提前加了购物车,眼睁睁看着它从499元变成了599元!”……被网友点名的品牌包括美妆护肤、宠物食品、衣鞋箱包、日用品等品类,几乎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家知名品牌旗舰店上榜。 除了价格上升,今年“双十一”商家营销或还存在欺诈行为。微博网友“波比爱吃奥利奥”发帖称,某知名消毒液品牌“双十一”预售时悄悄“变脸”优惠限制,为此消费者们自发成立了维权群。 据介绍,该产品10月20日零点开始预售,起初商家宣传前一分钟免定金,未标明其他限制条件;19日23:53分,宣传文案上出现了“限前2000名”缩小模糊的文字。20日零点一过,该品牌的促销文案迅速改变,“2000名限额变得清晰,字体变大”。 “这种掐点篡改营销网页文案的方法,严重误导消费者。”网友张小姐表示,她曾就此向天猫、12315投诉。或许因为投诉者众多,此前在提出投诉要求后,客服会直接给退款通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