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
时间:2018-11-08 14: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近日,市委八届61次常委会议,市政府八届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进而推动泸州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制定《泸州办法》具有深刻必要性。 据了解,泸州《实施办法》一是遵照《中央规定》和《四川细则》核心内涵,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明确;二是保留泸州好做法、好经验好。此外,对园区、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明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