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2)
时间:2018-11-08 14: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乡医疗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市金融工作局的职责,以及市商务委员会的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保留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金融工作局。 组建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将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整合政务服务信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市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组建市政府参事室,作为市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加挂市文史研究馆牌子。 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市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员会组织实施重要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不再保留市粮食局。 组建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城市停车监督管理职责等,作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具体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客运交通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将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商标监管、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拟订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职责划入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商务局,指导推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升级相关职责等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保留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四、统筹推进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完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