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安全隐患大 厦门市交警严查6大违法行为(2)
时间:2018-11-08 11: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对于其他车辆,大货车犹如庞然大物,违停在道路上,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尤其在深夜,有些大货车没有明显的灯光、反光警示标志,违停在光线不足的道路上,周边其他车辆或行人一旦不慎撞上,后果极为严重。 处罚标准:在禁停路段违停,罚款200元,拖移机动车。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罚款100元。在交叉路口停车,罚款400元,拖移机动车。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罚款1000元,拖移机动车;一年内三次以上罚款2000元,拖移机动车。 相关链接 我市多路段分时间 禁止货车通行 ●思明区 1.每日7-9时、11-20时,思明区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2.每日7-9时、17-20时,思明区道路禁止货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湖里区 1.每日7-9时、17-20时,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禁止货车通行。 2.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长歌路禁止货车通行。 ●桥梁、隧道、快速路 1.海沧大桥:每日7-9时、17-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大桥主桥左侧行车道设为小型客车专用车道,禁止其他车辆驶入。 2.集美大桥:每日7-9时、17-19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3.厦门大桥:每日7-9时、17-19时,禁止重中型货车和具有载货功能的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4.翔安隧道: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5.仙岳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地面东渡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环岛干道路口至金山路口段辅道除外),每日7-21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6.成功大道(演武大桥至湖里大道口段):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每日7-9时、17-20时禁止货车通行。 处罚规定:驾驶低速货车在思明区、湖里区行驶,罚款500元、扣车;驾驶货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违反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温馨提醒 远离货车事故请您这样做 1.与货车保持安全距离 2.不尾随满载或货物不稳定的货车 3.注意货车内轮差,货车转弯时切勿靠得太近 4.不在货车车尾、车前等货车盲区逗留 5.超越货车时应迅速,不迟疑 6.不长时间在货车右侧行驶 7.不与货车抢道、抢灯 8.不被货车尾随 延伸阅读 我市交警发布大货车交通事故报告 来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大货车交通事故141起,造成43人死亡、135人受伤,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起数的8.57%、死亡总数的23.76%、受伤总数的7.78%。 主要事故时段 7-9时、12-13时 17-18时、20-21时、23-24时 以上5个时段涉及大货车事故较多,共发生60起,占大货车事故总数的43.16%。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8.84%、41.67%。 主要事故地点 一般城市道路、县道 我市一般城市道路共发生大货车事故70起,占大货车事故总数的50.35%,且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较多。其中,同安区内的一般城市道路发生大货车交通事故达到了29起。 县级道路涉及大货车事故41起,占大货车事故总数的29.50%,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较多。其中,集美区、同安区内县级道路发生大货车交通事故较多,均为12起。 事故责任认定 同等以上责任比重大 所有大货车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包括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共76起,占大货车事故总起数的53.9 %,死亡人数占比48.83%、受伤人数占比56.82%。 主要肇事原因 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 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存在交通违法。其中,未按规定让行违法高发,发生29起,造成8人死亡、28人受伤;违法变道次之,发生21起,造成7人死亡、15人受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