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8-11-04 23: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原标题:陕西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确保实现《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从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现《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内国Ⅵ油品全覆盖为目标,坚持联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以关中地区为重点,多部门协同,多层级联动,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为重点,全面持续排查,综合强化整治,依法从严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使加油站挥发物排放明显降低,成品油油品质量明显提升,成品油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助力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组织机构 完善充实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作为陕西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机构,负责全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魏增军 副省长 副组长:魏稳柱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润民 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王运林 省商务厅副厅长 马小现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李向阳 省公安厅副厅长 郑成瑞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牛子仲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田胜利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王运林副厅长兼任。 三、治理内容 (一)严厉打击和取缔省内非法生产、储存、调制、销售成品油窝点。 (二)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对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暨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已建、在建加油站,依法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的加油站,责令停止改扩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依法查处未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文件的加油站。 (三)取缔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关闭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成品油自有用户修建的加油站(撬装加油装置),违犯相关规定的,限期整改。 (四)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及时回收拆除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私自转租成品油经营权、违法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的,限期改正并从重处罚。 (五)严格监控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油渠道、标号核查抽检力度,加大对销售不规范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加强对进入我省运油车辆检查,严禁省外不合格油品流入我省。加大对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成品油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加强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督导。对未按计划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 (八)对建设、运营不符合城市规划、未达到安全距离的加油站进行整治。 (责编:左瑞、邓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