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系列解读之一
时间:2018-10-27 19: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开栏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那么这部网络安全领域的根本大法与我们有什么关联、对我们的生活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第一篇:监管体制 ——网信部门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并履行监管职责 网络空间安全仅仅依靠政府是无法实现的,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网络安全法》坚持共同治理原则,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部门、网络建设者、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行业相关组织、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公众等都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工作。同时,《网络安全法》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8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解读:这一条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谁来负责的问题。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体制,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 【第11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解读:行业组织一直在网络安全问题上起到重要作用,在中国和其他国家都是如此。本条对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和相应的责任从法律的高度上予以明确,凸显了对网络相关行业组织作用的重视。在此基础上,中国互联网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也都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落实细化的举措。 【第14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解读:本条明确了大众在遭遇危害网络安全行为时举报维权的权利。目前相关部门均已开设了便捷的网络举报通道,对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可向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对于利用互联网或针对网络信息系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举报网址:);对于网络漏洞、网络安全事件可向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10-82990999,举报网址:)。 第二篇:实名制 ——用户信息未实名制,网络运营者将受重罚 通过实名制最大程度的实现信息真实化、可靠化,是国家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基础。《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在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管理实名制方面,网络运营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4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解读:本条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必须履行的核心义务之一就是实名制。本条在电信用户实名制基础上,规定了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实名制要求,实名制将不再仅限于通讯领域,微信、QQ、论坛、贴吧以及网站新闻跟贴等具备信息发布和即时通讯等服务的网络产品和应用都须进行用户身份实名制。对于没有落实好实名制的网络运营者将面临高额处罚甚至被勒令停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