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在公共区域设母乳喂养区(2)
时间:2018-10-26 22: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0.倡导温馨舒适分娩。各级助产机构要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积极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分娩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21.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依托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包括妇女“两癌”检查在内的妇女常见病筛查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不断提升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拓展预防疾病知识,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为科学孕育奠定基础。 ◆行动步骤 ▲2018年工作安排 1.2018年1-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部署相关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制订甘肃省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2.2018年8月,各市州按照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相关的落实情况,对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地区要制订针对性的策略措施。 3.2018年9-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示范单位并组织进行宣传报道。 ▲2019年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总结2018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19年2月,通报2018年度情况,部署2019年工作。对2018年度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省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19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示范单位并组织进行宣传报道。 ▲2020年工作安排 1.2020年1月,总结2019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0年2月,通报2019年度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对2019年度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省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20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示范单位并组织进行宣传报道。 4.2020年10-12月,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行动要求 细化落实行动措施。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计生委将确定部分重点联系医院,强化督促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各市州和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督促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遴选出一批全国示范单位、全省示范单位组织系列报道,供各地交流学习。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母婴安全行动宣传,及时介绍工作进展,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范围。积极宣传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一线医护人员,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各地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记者 刘晓芳 整理 (责任编辑:admin) |